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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環地方特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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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想問以下中環地方的特色及土地用途。 e.g 國際金融中心2期 特色:目前全港最高的建築物,以商業活動為主。樓高88層,高度419.5米,2003年落成 1.大會堂 2.立法會大樓 3.郵政總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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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大會堂----- 香 港 中 環 愛 丁 堡 廣 場 5 號 香港大會堂一九六二年三月開幕 ,佔地一萬一千平方米,中間的紀念花園連接著兩座獨立的建築物。低座設有音樂廳、劇院、展覽廳、禮品店、酒樓及餐廳。高座包括展覽館、演奏廳、會議室、公共圖書館以及婚姻註冊處。 2.立法會大樓----- 香港中環昃臣道8號 香港立法會大樓的前身是最高法院大樓,由立法局於1898年2月28日決議興建,大樓於1900年開始動工興建,1903年奠基,由於缺乏石匠與合適的花崗岩,工程延至1912年才得以完成。 1912年1月15日,最高法院由香港總督盧嘉主持揭幕。當時的首席按察司皮葛(Sir Francis Piggot)曾表示:「即使他日維多利亞城不復存在,海港被淤泥壅塞,香港會所坍塌湮沒,這座大樓仍將巍然矗立,如金字塔,為遠東的睿智留下見證。」由於英文的法院一詞「Court」與粵語的「葛」發音相近,最高法院大樓亦被俗稱為「大葛樓」。 香港日治時期,大樓被改為香港憲兵部本部,並加建拘問室等設施。戰後,法官人數大幅增加,最高法院於1970年代加建隔間,以容納共7所法庭,地方已不敷應用,最高法院因此計劃搬遷。1978年,受到地下鐵路在遮打道工程影響,最高法院大樓結構受損,需要關閉進行緊急復修。最高法院其後遷往維多利亞地方法院,1984年再遷往金鐘法院道現址。 最高法院大樓於1983年至1985年期間進行改建工程,以供立法局進行會議及辦公之用,大樓外部並於1984年被列為法定古蹟。立法局大樓於1985年10月30日由總督尤德主持揭幕及召開首次會議。 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後,大樓隨著立法機關更名而改稱為立法會大樓。 3.郵政總局-----中環康樂廣場2號 General Post Office,簡稱GPO,1976年8月11日落成啟用 郵政總局位於中環,是香港郵政的總部。地下設有郵展廊及郵趣廊,郵遞服務櫃位設於1樓。郵展廊展出各種昔日的郵政用品及郵票,郵趣廊則售賣精美的郵政紀念品。郵政總局設有信件分類中心,職員根據送信的區域將郵件分類,然後送到各區的郵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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